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白慧江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1-24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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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3执恢229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3执恢229号之一文书,将薛建英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63490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白慧江(身份证号码:152*******10120935)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109041206113号)。因无法提供薛建英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薛建英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