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扬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5-30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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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1156号之一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恢1156号文书,将王文明坐落于东胜区******(不动产权证书:054047)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李扬(身份证号码:15******162434)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43162号)。因无法提供王文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王文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