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许郅茹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6-2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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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3552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3552号之一文书,将刘萌萌坐落于********的不动产权利(不动产权证书: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03688号)转移至许郅茹(身份证号码:152*******2070020)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41号)。因无法提供刘萌萌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刘萌萌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