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郑为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7-01 10:10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内0602民初488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02执1487号。将被执行人内蒙古金鹰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的房屋所有权利转移至郑为(身份证号:1527******242737)名下,因无法提供内蒙古金鹰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内蒙古金鹰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证号:109051541221号)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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