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鲁飞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7-0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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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27执1567号之四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27执1567号文书,将林锋平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D-01594号,土地证号:东国用(1998)字第98-1023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鲁飞(身份证号码:152*******2207338)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蒙(2017)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497号-2,蒙(2019)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658号-2,鄂房他证东胜区字第109041500867号)。因无法提供林锋平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林锋平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