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郎艳峰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8-1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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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2448号之四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恢2448号之四文书,将温丽,王海君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06179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郎艳峰(身份证号码:15010419********59)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302710号)。因无法提供温丽,王海君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原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106179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302710号)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