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宇纲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时间:2024-09-02 16:41
来源:
保存:

被继承人张哲民(身份证号:15270119*******10)已于2023年4月2日因病死亡,其死后遗留有位于******(不动产权证号:字第231号,土地证号:东国用(1993)字第宝5-0267号)的房屋一套,现被继承人儿子:张宇纲(身份证号:15270119********13)申请继承该不动产权利。经初审,我中心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证书。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