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军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9-06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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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7执恢215号之二及《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27执恢215号文书,将张巧莲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69140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张军(身份证号码:152726*****63319)名下。因无法提供张巧莲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张巧莲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