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龚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10-08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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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鄂税二稽强拍(2023)0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协助执行通知书》鄂税二稽协三(2024)1号,将高林杰坐落于康巴什区呼和塔拉路南1号宏源鑫都小区3号楼1层11(不动产权证书:蒙(2020)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8287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张龚(身份证号码:152701*****060338)名下。因无法提供高林杰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高林杰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