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白云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时间:2024-09-27 09:56
来源:
保存: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的规定,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联邦大厦四楼407办公室
联系方式:0477-8575378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
奇兆祥 |
住宅 |
东胜区杭锦北路42号瑞丰金城4号楼1单元902 |
蒙(2019)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0327号 |
白云 |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