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桂连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10-3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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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内0602执恢237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内0602执恢237号之一文书,将被执行人李梅名下的位于**********初始登记证号:蒙(202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20555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王桂连(身份证号:152701********24246)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