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少飞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4-11-05 09:01
来源:
保存: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17)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510号 |
王少飞 |
房屋所有权 |
150691002004GB00001F00030008 |
康巴什区纬三路南、纬四路北、东经七路东、东经八路西康雅居Z3号楼2单元1003 |
|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