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杨浩嘉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4-11-04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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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2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424号 |
杨浩嘉 |
住宅 |
150691001005GB00393F00010059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泰发祥大道27号玖泰府小区1-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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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