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白志松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11-1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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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02执恢110号之四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02执恢110号之四文书,将史红梅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24734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白志松(身份证号码:1501******2084552)名下。因无法提供史红梅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史红梅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