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文武的裁定过户公告

时间:2024-11-21 15:39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230602民初3885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06023042号文书,将被执行人内蒙古金鹰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初始登记证号109051541201);*********初始登记证号109051540137号);**********初始登记证号109051540138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李文武(身份证号:61273219********39)名下,因无法提供内蒙古金鹰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109051541201、109051540137、109051540138原初始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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