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孟金龙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时间:2024-11-2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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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个人承诺,孟金龙位于林荫路办事处六街坊(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字第329号)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国用(1995)字第95-601号)的不动产已被拆迁补偿,现杜有录申请注销该不动产权利的注销登记且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孟金龙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对孟金龙申请的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对注销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