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高军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11-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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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7执恢464号之一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27执恢464号之一文书,将秦雅娟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鄂房权证康巴什字第116353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高军(身份证号码:152728******25301X)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9041500809)。因无法提供秦雅娟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