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燕玲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12-0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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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02执恢1349号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02执恢1349号文书,将马东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01687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李燕玲(身份证号码:15270******0270921)名下。因无法提供马东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马东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