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二埃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12-1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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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202执恢20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202执恢207号文书,将陈果兵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66345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刘二埃(身份证号码:15270119********35)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50229号)。因无法提供陈果兵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原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066345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50229号)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