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闫文清不动产他项权利的公告
时间:2024-12-1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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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文清(15020719********14)不慎将抵押于东胜区信用联社(现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1063和731)丢失。
东胜区信用联社(现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注销抵押的相关证明。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闫文清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对闫文清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1063和731)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