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赵东升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12-1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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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02执恢1669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02执恢1669号之一文书,将孙林凤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D-00595)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赵东升(身份证号码:15270119********34)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证明号:109041004708)。因无法提供孙林凤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孙林凤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