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鹏等人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4-12-30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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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58405号 |
王文秀 |
住宅 |
150691001003GB00340F00020036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万和城2号楼1单元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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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390号 |
张鹏,白俊义 |
住宅 |
150691001002GB00043F00350024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东方斓郡住宅小区35号楼1单元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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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