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瑞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4-12-3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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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204号 |
刘瑞 |
房屋所有权 |
150691001003GB00024F00150020 |
康巴什区文化创意产业园经十五南路东、东经十支路北碧水花苑住宅小区15号楼1单元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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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