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彩艳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5-01-1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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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206号 |
李彩艳 |
房屋所有权 |
150691001003GB00342F61090007 |
康巴什新区北部核心组团区纬十二东街南,纬十一东街北、经十路东、经十一路西万和城6109号楼1单元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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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