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洁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1-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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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鄂执行字第687-4号、《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鄂执行字第687-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鄂执行字第687-5号文书,将李洁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04267)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柴福应(身份证号码:152723******082139)名下。因无法提供李洁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李洁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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