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白英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5-01-1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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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20)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034号 |
白英 |
房屋所有权 |
150691001005GB00044F00040020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水岸华府4号楼1单元302 |
|
2 |
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14号 |
孙鹏举 |
房屋所有权 |
150691001002GB00031F00060029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维邦紫金府6号楼2单元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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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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