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巧玲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1-2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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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02执2588号之三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02执2588号之四文书,将杨乐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1665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刘巧玲(身份证号码:15272*******8234225)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326号)。因无法提供杨乐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杨乐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