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杜江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5-02-1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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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51651号 |
杜江 |
住宅 |
150691001002GB00034F00020002 |
康巴什区北区团结北路13号丰晟-熙湖明珠小区2号楼1单元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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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