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白治民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5-02-19 15:49   来源:    保存: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49741号 

白治民 

住宅 

150691001002GB00045F00120009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北区经三路以东、支路七以南、滨水东路以北、支路十以西的G-08-06-01地块内惠新苑B座12号楼2单元504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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