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巧飞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5-02-0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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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091号 |
刘巧飞 |
住宅 |
150691001002GB00062F00180028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北辰之星18号楼1单元501 |
|
2 |
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09号 |
孟雨平,白玲 |
住宅 |
150691001003GB00024F00030025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碧水花苑住宅小区3号楼1单元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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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