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杨四荣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3-0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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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5执119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25执1190号文书,将史东升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09031411081)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杨四荣(身份证号码:1527261*****2301X)名下。因无法提供史东升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史东升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