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郝宏敏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2-28 16:13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7执恢174号之十二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27执恢174号之十二。将被执行人内蒙古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东胜区那日松北路33号鼎晨家园小区4号楼1单元1502的房屋所有权(证号: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0412号)转移至郝宏敏(身份证号:1527********53313)名下,因无法提供内蒙古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内蒙古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