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高明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5-03-09 10:02
来源:
保存: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2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30627号 |
高明 |
住宅 |
150691001002GB00071F00020014 |
康巴什区北区北纬七路南、经三路西、纬四路北丽水湾2号楼3单元305 |
|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