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占飞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3-0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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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7执恢277号之一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27执恢277号文书,将鄂尔多斯市大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产权证书: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2622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刘占飞(身份证号码:152701*******45115)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040650号)。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大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鄂尔多斯市大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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