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丽霞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4-09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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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02执2082号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02执2082号文书,将***********(不动产权证书:蒙房权证鄂字第109031000092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王丽霞(身份证号码:152726*********3622)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蒙(2019)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536号)。因无法提供党旺元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党旺元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蒙房权证鄂字第109031000092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蒙(2019)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536号)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