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玄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5-1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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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内0602民初7107号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内0602执675号文书,将于小铂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33691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张玄(身份证号码:152701******0850)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835号)。因无法提供于小铂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于小铂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33691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10835号)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