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建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5-06-0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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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华(身份证号:150221****3537)不慎将坐落于*****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109021308693)、******(证号: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44853号)、*****(蒙(2025)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9627号)遗失。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刘建华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刘建华不动产权证书(证号:109021308693、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44853号、蒙(2025)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9627号)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