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伟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6-09 15:29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27执恢979号之二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27执恢979号之二文书,将鄂尔多斯市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号:1011201121及土地证:鄂国用(2014)第001995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张伟(身份证号码:152728****481X)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9041404606及鄂他项(2014)第000176号-14)。
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不动产权证书及土地证和所对应的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鄂尔多斯市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不动产权证书及土地证及所对应的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109041404606及鄂他项(2014)第000176号-14)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