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驰昊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6-1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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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7执恢597号之三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27执恢597号之三文书,将郝来虎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68405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张驰昊(身份证号码:152701*****0913 )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9041603724)。因无法提供郝来虎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原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068405)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109041603724)作废。
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张驰昊申请转移登记涉及作废郝来虎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发布遗失作废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对郝来虎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068405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109041603724)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