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志鹏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6-1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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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内0627执268号之三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内0602执268号文书,将常占荣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24875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刘志鹏(身份证号码:150430*****1533)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蒙(202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78号)。因无法提供常占荣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常占荣原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24875号)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蒙(202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78号)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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