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激励案例—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对守信主体进行激励措施的案例

时间:2025-06-19 16:21   来源:    保存:

    一、奖励依据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失信行为信用管理办法》

二、办事事项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已接入企业严重违法信息名单。纳入诚信红名单中的核查企业可享受加快办理的便民服务,纳入失信主体黑名单的失信企业酌情采取不适用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容缺服务、告知承诺、“绿色通道”等相关服务措施。鄂尔多斯市佳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红名单范围内的企业,对鄂尔多斯市佳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佳佳乐园A区1号楼商业首次登记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等激励。

三、奖励实施主体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被奖励主体

鄂尔多斯市佳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495M

五、激励措施

    2025年5月8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鄂尔多斯市佳佳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佳佳乐园A区1号楼商业办理首次登记事项时,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经查询,该企业为守信激励对象。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企业采取告知承诺、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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