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郝广平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11-0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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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执恢117号之二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执恢117号之二文书,将杜宝珍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51463)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郝广平(身份证号:15270******4815)名下。因无法提供杜宝珍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杜宝珍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