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张浩不动产他项权利的公告
时间:2025-11-0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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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身份证号码:1527261******610)不慎将抵押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109041101208)丢失。
兴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注销抵押的相关证明。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张浩申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对张浩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