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金宝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6-01-09 14:43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内0627执恢514号之四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内0627执恢514号文书,将丁洁坐落于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20号街坊1号楼2单元403(不动产权证书:109031200156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张金宝(身份证号码:150426******22393)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52805号)。因无法提供丁洁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丁洁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