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鄂托克旗 (环乌海周边区域)9家铁矿采矿权主体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5-10-23 09:48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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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关闭退出矿业权主体的公告》,决定对鄂托克旗(环乌海周边区域)9家铁矿采矿权主体依法予以关闭,并要求列入公告关闭退出名单的采矿权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鉴于上述9 家铁矿采矿权主体一直未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2025年7月9日,我局发布了《责令限期办理矿业权注销登记手续告知书》,告知上述9家铁矿采矿权主体告知书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申请,逾期仍未提出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申请的,将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上述9家铁矿一直未向我局提出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申请,现已逾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鄂托克旗(环乌海周边区域)10 家铁矿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事宜的意见》(内自然资字〔2025〕187 号)要求,鉴于上述9家铁矿采矿权主体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均已届满,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上述9家铁矿(名单附后)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期限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2月4日(共计3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上述9 家铁矿采矿权主体可向我局提出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申请;公告期满后,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请鄂托克旗人民政府依法做好相关退出补偿工作。
如相关主体不服,可自采矿权注销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采矿许可证企业名单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3日
| 注销采矿许可证企业名单.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