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解除《成交确认书》及《探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时间:2026-05-06 11:04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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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经协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以168936万元预竞得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沙咀子煤矿西侧17号边角煤炭资源勘查探矿权并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于2025年12月24日完成成交结果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0日与我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T1506002025038),合同明确:“乙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公示无异议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探矿权成交价部分为人民币168936万元”“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加收的违约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该公司未按约定缴纳上述探矿权成交价。对此,我局已通过多种方式向该公司多次催告,要求其履行缴款义务,但该公司至今仍未缴纳探矿权成交价。
陕西经协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支付探矿权成交价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上述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根本违约。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沙咀子煤矿西侧17号边角煤炭资源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中“十五、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视为竞得人违约,交易中心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并取消竞得人的资格。……(四)竞得人未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探矿权成交收益”相关要求,我局正式解除与陕西经协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同时,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探矿权出让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已于2026年4月22日向陕西经协公司发出《关于解除〈探矿权出让合同〉通知书》(鄂自然资发〔2026〕75号),并于2026年4月25日送达该公司,正式解除了双方于2025年12月30日签订的上述《探矿权出让合同》。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择日重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沙咀子煤矿西侧17号边角煤炭资源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