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0-07-2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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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对《内蒙古宏燃能源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矿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鄂尔多斯市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院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黄爱芝 0477-8581828
2020年7月23日
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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