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评估结果公示
时间:2021-12-10 17:05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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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5号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办法》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6号)、转发自然资源部矿保司《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192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自然资函〔2020〕2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内蒙古顺源水文勘测有限责任公司,共对7家矿山进行了核查评估,均通过专家评估,达到了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0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苏海霞,联系电话:0477-8586671
附件:2021年第五批绿色矿山评估结果名单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