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泰丰煤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闭坑)验收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12-11 17:06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村民代表、相邻煤矿人员对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泰丰煤矿地质环境闭坑治理工程进行实地验收(本次仅对井工开采损毁区域进行验收,不包括灭火工程治理区域)。经实地查验、听取矿山企业汇报、审阅验收资料,该矿地质环境闭坑治理工程通过验收。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提出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徐磊   0477-8581729、8583235
  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自然资源大厦307室
  邮  箱:61661844@qq.com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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