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和准格尔旗(大庙渠煤矿、宝平湾煤矿、通福煤矿、原泰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联排连治实施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5-11-04 17:25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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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1)27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府发(2022)87号)和《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2]38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和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组织
联合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和准格尔旗(大庙渠煤矿、宝平湾煤矿、通福煤矿、原泰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联排连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通过专
家组评审。现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11月4日—11月10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和准格尔旗(大庙渠煤矿、宝平湾煤矿、通福煤矿、原泰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联排连治实施方案》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4日
|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和准格尔旗(大庙渠煤矿、宝平湾煤矿、通福煤矿、原泰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联排连治实施方案 |

